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为推动我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推动南海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2022〕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对2022年度促进南海区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相关申报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2年全年度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机构、四类电子商务主体(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定文件为准)、行业商协会等,申报对象详见附件2,二、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www.fsfczj.gov.cn)”进行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各镇街道经发办,三、申报时间请各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于10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2022〕48号),2、《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9月27日(联系人:陈峻乐、陈晓碧,电话:86336132、8629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