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编制“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我区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10月1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电话:0457-273506813354577020邮箱:dqjtjjhk@163.com邮编:165000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305号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附件2:《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解读附件3:征求意见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