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镇择扰申报,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实地查勘,项目专家组评审,局党委会研究,初步同意扬州市江都区农收粮食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4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扶持资金拟安排568万元,(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电话:80805707,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拟公示项目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