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对部分申报主体进行了核查和验收,决定对部分申报主体进行补助,现将资金补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日前反馈于中江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联系电话:13778269494,附件:中江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中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8日中江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单位: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序号企业名称联系人机器金额核定补助金额库棚/厂房面积核定补助金额办公管理用房面积核定补助金额场地硬化面积核定补助金额消防设备造价核定补助金额物联网监控系统金额核定补助金额合计元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元元元元元元合计14660071834406955988730993239501382506251750007849031中江县冯店镇瑞成家庭农场蒋瑞成10801222713099321400490006251750001862032德阳玉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刘李桃19162766661631570853337513中江县玉兴养殖场陈道平1466007183410731609509193216526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