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1.奖励对象,符合条件的机构向区人社局申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二)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年度入库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二)企业上市奖励,牵头单位:区金融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三)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三、支持园区发展壮大(一)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奖励对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二)鼓励企业入驻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四、培育优质服务品牌(一)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二)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奖励1.奖励对象,符合条件的机构向区人社局申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五、强化人才引进激励(一)奖励对象,分别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万元/人、5万元/人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六、其他(一)以上相关奖励或补贴申报所需材料以当年申报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