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科信局)、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政策,切实规范假期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工信局(科信局)联合街道、社区及各有关单位对所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严格落实培训时间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广告、合同等管理,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学或安全隐患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督促整改,各区工信局(科信局)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严禁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或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培训活动,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三、各科技类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四、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未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的科技类培训机构,依据《福建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和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