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展优秀演出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申报范围:2019年以来上演的各类营业性演出项目,二、推荐申报条件(一)营业性演出项目思想性、艺术性强,受人民群众欢迎,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2019年以来累计演出场次在120场以上或现场观众累计在6万人次以上,(三)申报主体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情形,三、申报材料(一)全国演出市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优秀演出项目申报表,(二)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和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件,(三)演出项目剧本、视听资料,并附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和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件(巡回演出项目提交首演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文件),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或U盘刻录)报送至市文广旅局市场管理处,邮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联系人:阮岚,联系电话:0512-6982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