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6.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申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垫付见习生活补贴,7.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3.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4.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5.榆林市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2.经市见习办审核并实地考察后确定为见习单位,并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以上人员需符合见习单位岗位要求,(二)申请材料1.2022、2023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2.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市财政局拨付见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