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精神,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入驻昌南云谷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拟发放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运行费补贴157.6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以下监督电话反映,监督电话: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科:0798-8521564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98-8516563附件:景德镇市昌南云谷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明细表(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景德镇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