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江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建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179号)文件精神,2023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补助资金分配给闽清县1000万元,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创建工作,主要是引进台湾团队落地实施雄江镇梅雄、梅台、梅洋、汤下等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整体谋划、系统推进,串点连片,以雄江镇全域环境整治、空间打造、文化挖掘、景观提升、培育农业、人文、旅游等产业链、景观带、示范片区等为主要内容,我局已于2023年6月1日先行下拨补助资金500万元,现将剩余补助资金500万元拨付给你乡镇,请专款专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监控,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附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建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179号)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