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查经本部门审批立项的项目工程变更是否符合原审批的内容、规模、标准和投资等,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查后,第十四条审批部门可以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第十七条由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编制,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经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提出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后,经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提出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审批部门审核,经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提出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审批部门审核,第三十六条竣工验收重点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执行、投资概算、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目标完成及与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其他情况,将工程变更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资料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查审批,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部门等变更审查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将变更资料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第四十六条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