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的要求,乌苏市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小组进行现场初评工作,现已完成初评公示,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现将拟新增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向社会进行确认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5日﹣10月4日,共10日,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乌苏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992--8528966序号机构名称法人地址1乌苏市颐仁堂医药连锁第八百五十二加盟店秦红英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虹桥街道塔里木河西路高管局2号综合楼168号乌苏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