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推荐、拟报兴海街道苏家社区、王石镇东艾村等18个(示范带所涉村7个)村(社区)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10月4日,监督电话: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0412-3223254海城市财政局0412-3221835海城市农业农村局0412-3225078联系人:许晓东詹嵩刘安富附:海城市申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汇总表海城市申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汇总表(2023年海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