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市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及筛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滨发改投资〔2023〕259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为充分发挥市重点项目拉动有效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做好2024年市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及筛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原则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数字经济、能源转型、先进制造业发展及传统产业升级、“新三样”及新型产业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基础设施、绿色低碳、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双招双引等重点方向和领域,谋划储备一批具有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的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和重大平台载体项目,选址用地原则上要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规定的亩均产出、亩均投资强度等要求,坚持发挥市重点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落实建设条件,推动提前开工建设,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从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准入条件、建设程序等方面全面论证,对因沟通衔接不到位申报的不符合市重点项目政策要求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申报项目原则上通过各县市区筛选论证,并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集中申报,附件:1.2024年市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2.2024年市重点项目申报书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