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1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2〕113号),下达我市粪肥还田建设任务95000亩,已按程序遴选了103家实施主体实施粪肥还田建设任务,但部分实施主体因各种因素影响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现共有17284亩粪肥还田建设任务未完成,完成省下达的粪肥还田建设任务,决定将未完成的17284亩粪肥还田建设任务,补充安排给已完成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建设任务并起到示范带动的实施主体实施(具体名单见附表),现将实施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我单位反映,如无异议,联系人:陈颖、叶观保附件:补充2022年化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实施主体名单.docx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