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156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173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经信部门初审,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评审、信用审查,拟认定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63家单位为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第七批),拟推荐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设计中心等10家单位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拟推荐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诸暨菲达环保装备研究院等8家单位通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经信厅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省经信厅生产服务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8270,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1-87056763,附件:1.拟认定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2.拟推荐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3.拟推荐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9月25日关于2023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公示(附件1).wps关于2023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公示(附件2).wps关于2023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公示(附件3).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