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工业企业采用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补贴申报结果的公示根据重庆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企业采用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补贴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电力电煤保供办〔2023〕3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经济信息委初审,现将拟享受补贴的工业用户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向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反映,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人:谢延江,联系电话:023-59222380)附件:城口县2023年度享受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补贴工业企业信息表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