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制定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及发放流程,按中心城区出租车实际运营车辆数和实际运营天数进行分配,现将2021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费改税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及发放流程(见附件)予以公示,附件:2021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费改税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及发放流程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2023年9月25日2021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费改税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及发放流程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170号)文件精神,制定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及发放流程如下:一、市交通运输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中心城区出租车企业,市交通运输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年度费改税补贴资金总额,出租车单日补贴标准=年度费改税补贴资金总额/出租车运营总天数,二、中心城区出租车企业根据每辆运营出租车实际运营天数,每辆出租车补贴金额=出租车单日补贴标准×每辆运营出租车实际运营天数,三、市交通运输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收到各出租车企业上报发放方案,并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将审核审查后的发放方案对外公示,并将审核审定的费改税补贴资金发放方案送委托代发银行,将市交通运输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发放方案中的单车发放补助资金全额发放到每个出租车驾驶员银行账户,委托代发银行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退还市交通运输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账户,根据费改税补贴资金按实际运营天数补助的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