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大学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5个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予以立项(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项目合同书,认真确认合同内容、项目经费预算和项目实施周期,自筹经费证明附每份合同书后)报送至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根据评估情况拨付后续资金,项目实施期届满后进行验收,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确保人员、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严守财经纪律,联系人:黄雄杰、章佳仪,联系电话:13809554982、0591-87580275,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汇总表2.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合同书(模板)3.自筹和其他来源经费证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