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组通〔2023〕30号)和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盐亭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府办发〔2021〕52号)要求,经市、县多部门联合会商及多轮评审,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同意,拟定文通镇星致村、高观村、红联村、风华村,莲花湖乡飞跃村、红五村、武圣村、新房村、弥江村、罗观村,富驿镇华龙村、高峰村,黄甸镇长乐村13个行政村作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村,每个村中央财政补助70万元,省财政补助60万元,县财政补助20万元,通过打捆13个中省县财政扶持资金与国有平台公司资金共同成立“强村公司”采取“抱团”经营发展模式,在玉龙镇龙门村建设标准化蛋鸡养殖单元及饲养蛋鸡,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9月22日至10月8日,电子邮箱:ytzzbjzg@163.com通讯地址:盐亭县梓江路1号附件:2023年盐亭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项目情况表.xls.xls中共盐亭县委组织部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