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德人社发【2019】7号)文件和相关政策要求,我们对8月份安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和9月份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进行发放,现已受理审核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2日-28日(周六周日除外),公示期间对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如有异议请于9月28日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4-7221598附件:1.2023年8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明细表.xls2.2023年9月份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xls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