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南川河等13条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本次登记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3个登记单元,分别是八窑河、鲍果河、城山河、郭里头河、金通河、刘陈河、南川河、倪虹河、曙光中心河、学田河、姚港河、园林河、跃进河,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崇川区12个街道(具体见附件),四、其他事项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