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2日龙门县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龙平渠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龙平渠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第四条龙平渠管理处负责龙平渠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五条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有关单位职责县水利局:负责龙平渠水利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维护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用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决涉及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土地纠纷等问题,县林业局:负责明确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山林边界线,禁止在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展生态林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在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跨越、穿越龙平渠水利工程的公路、桥梁等道路工程设施,县供电局:在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组织实施电缆线杆作业的,确保龙平渠水利工程灌溉用水,在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二)工程建设涉及龙平渠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总体方案图,应当设置保障龙平渠水利工程安全的防护设施,第十七条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以及龙平渠水利工程沿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依法建立龙平渠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水质污染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