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有关工作部署和《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工作,现将第二批纳入新序列管理的275家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工程中心”)名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入新序列管理的省工程中心,充分利用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围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力求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二、各主管部门、省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切实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能,三、我委对纳入新序列管理的省工程中心将严格管理考核,依托单位要按时组织提交评价材料,对不参与定期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附件: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第二批).pdf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