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第一、第二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评估结果的公示根据《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和《关于开展科普示范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冀科政函〔2023〕30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第一、第二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来文对评估结果的具体问题要有清晰表述,并提供事实依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问题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方式:0311-66509176附件:第一、第二批省科普示范基地评估结果.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