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9月22日受理申请人陶思(宁乡玉潭怪兽酒店)提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筹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筹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行政机关拟作出准予该单位筹建的行政许可决定,公示日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0日:单位名称:宁乡玉潭怪兽酒店营业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山社区花明南路1号栋(原美维雅)第七层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经济性质:个人独资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终端数量:43台法定代表人:陶思性别:女年龄:35岁户籍:湖南省宁乡市投资人:肖婷性别:女年龄:32岁户籍:湖南省宁乡市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规定: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设立地点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0731-88980573传真:0731-87882372邮编:410600通讯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合安社区市文旅广体局公示网站:宁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机关: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公示日期: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