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各单位:《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缙云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快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简称丽缙高新区)建设,二、收支范围划定(一)收入范围1.税收收入,丽缙高新区范围内相关企业的各项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丽缙高新区范围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丽缙高新区范围内发展建设支出,三、收入分成(一)税收收入体制分成以结算前三年丽缙高新区属地缴纳的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平均数为基数,(二)政府性基金收入体制分成丽缙高新区范围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县财政结算返还给丽缙高新区,(三)非税收入体制分成丽缙高新区范围内产生的罚没收入留县部分的70%,由县财政结算返还给丽缙高新区,五、财政管理(一)丽缙高新区财政收支纳入县财政预算盘子,县财政每年按体制规定与园区进行结算,原《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区财政体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缙政发〔2017〕76号)同时废止,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通知.wps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通知.pdf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