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龙湾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龙湾区各街道前期推荐申报,区民政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评估、鉴定,确认5处地名列入第四批《温州市龙湾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公示时间7天,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止,具体如下:序号名称地理位置类别1张璁祖祠永中街道纪念地2水潭村永兴街道行政区域地名3范公桥永兴街道设施地名4王诤墓状元街道纪念地5山西岙村状元街道行政区域地名社会各界对第四批《温州市龙湾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行政审批科,电话:0577-86968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