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桦甸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桦政发〔2023〕3号)文件规定,为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计划支持本地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限额以上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一、支持内容及补贴标准1、支持内容,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开发运营基于网上交易的APP、微信商城等网络交易模式,每户企业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优先选择具有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2、申报企业经营场所应为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租赁场地使用时间需5年及以上),三、申报材料1、申报书(包括:补贴申请、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方案、预算报告,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彩色照片),该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023年9月27日,准备申报材料,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