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1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审核,现有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国县供电分公司等15家企业共25名员工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需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37500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797-5324868、5307003,兴国县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9月20日信息来源:就业中心信息制作:黄弋娟审核校准:分管领导(或经办机构负责人)责任编辑:办公室具体发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