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榕人社就〔2019〕11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精神,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经核实,福州市康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康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第一、二季度招用就业困难人员3人,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符合发放条件,预计发放社保补贴13470.48元,现将现将拟发放名单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来访接待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来信投递: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邮政编码:350015),附件:马尾区2023年第二季度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9月20日马尾区2023年第二季度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填报单位(公章):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填报日期:2023.9.19序号招用人员的企业(单位)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编号就业困难对象的认定时间享受补贴时间段本季度社保补贴总金额(元)1福州市康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碧珍女350105197611******35010500160015872016.082023.04-062245.082福州市康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振鲁男350111197108******35010500210007112021.112023.04-062245.083福州市康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霞女350105197906******35010511126828052021.112023.04-062245.08合计:67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