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精神,拟对喀什地区本级符合政策的企业予以返还稳岗补贴,现对407家企业(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0日起至9月26日(5个工作日),如需反映情况,请及时与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失业保险科联系,通信地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号邮政编码:844000联系电话:0998-2671102附件:喀什地区本级2023年第一批稳岗补贴返还公示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