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二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平稳、扩量提质、巩固向好势头,根据《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二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工信〔2023〕3号),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审查,现将拟列入南宁市2023年二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促进工业投资有效增长)资金计划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至9月24日止,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8楼10817室投资科,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5532612),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附件:拟列入南宁市2023年二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促进工业投资有效增长)资金计划名单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