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人社办函〔2023〕158号关于开展政务诚信承诺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政务诚信承诺主体范围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二、政务诚信承诺事项内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围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任务目标、惠企利民政策兑现、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等方面,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政务诚信承诺书》内容包括:科室(单位)全称、工作职责、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服务承诺、科室(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电话等,《政务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劳动监察科)负责归集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政务诚信承诺书》,将各科室(单位)政务服务承诺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访仲裁科负责受理政务诚信社会监督投诉,畅通监督投诉电话、投诉举报信箱等投诉渠道,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需于9月30日前,将签字后的《政务诚信承诺书》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劳动监察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