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联系电话:0760-87393235附件:拟享受就业失业监测补贴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2022年3月25日附件:拟享受就业失业监测补贴名单序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元)备注1全海嫚4408231987*******5每月不高于200元,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6002刘礼尊4420001985*******6每月不高于200元,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6003李月婵4420001989*******4每月不高于200元,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6004郭大玲4206831979*******9每月不高于200元,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6005徐学勇4416241978*******1每月不高于200元,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6006周志芳3607321995*******3每月不高于200元,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6007赵小鹤4127221981*******4每月不高于200元,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60012刘全英5105211981*******9每月不高于200元,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60013许学政3405031978*******1每月不高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