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申报情况的公示根据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3〕1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委和县供销联社按照“业主自愿申报、乡镇街道推荐上报、业务科室复审、专家评审”的程序,对申报服务主体进行了审查筛选,经我委和县供销联社研究一致通过,共遴选出以下13家服务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驻县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和、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县供销联社如实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23-76662525023-76672180,附件:秀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名单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