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基层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有关申请情况公示如下:一、申请补贴人员名单《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公示名单》详见附件2,《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3,二、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三、情况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四、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受理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传真):0758-2626889,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0日附件:1.附件1: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x2.附件2: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公示名单.xlsx3.附件3: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