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2023年汕尾市“凡星点点汇聚善美”——善美好人推荐活动方案〉的通知》(汕文明委〔2023〕4号)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2023年度“善美诚信人”推选活动,市发展改革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善美诚信人”推选活动的通知》(汕发改信用函〔2023〕222号),组织发动各县(市、区)、市直(驻汕)各单位按要求推荐相关人选,在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评选出2023年度汕尾市“善美诚信人”人选15名,拟向2023年汕尾市“凡星点点汇聚善美”——善美好人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推荐,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19日至9月25日,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地址: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附件:2023年度汕尾市“善美诚信人”拟推荐人选公示名单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9月19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附件:2023年度汕尾市“善美诚信人”拟推荐人选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