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金规〔201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监发〔2022〕36号,我局拟于9月19日-10月19日集中开展2023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标准及所需提交材料按照《若干措施》、《管理办法》和《申报操作指引》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二、申报时间2023年9月19日(周二)-2023年10月19日(周四),三、申报项目及申报途径(一)本次受理项目: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增资奖励(含地方金融组织)、并购奖励、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创新型金融机构相关补助及奖励,按照《申报操作指引》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咨询电话:1.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增资奖励、并购奖励的业务主管处室:金融服务处,联系电话:刘女士,2.金融机构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请同步提交附件2)的业务主管处室:金融服务处,联系电话:黄女士,3.地方金融组织增资奖励的业务主管处室:监管一处,联系电话:黄先生,附件:1.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模板)2.购房补贴一览表3.承诺书(模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