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景洪市2023年粮改饲项目的实施,及时兑现补助资金,根据项目户提供的青贮数据及资料,先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青贮饲料进行第一期补助,经景洪市农业农村局认真核查项目户的青贮资料,资料齐全的,将给予补助,现将各项目户完成情况及补助资金进行公示: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补助统计表序号单位完成任务(吨)补助资金(万元)法人备注1景洪勐龙万旺家庭农场5482.74玉万叫2西双版纳沃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614.305岩温3景洪勐罕惠民家庭农场9454.725段斐4景洪勐罕勐宽小罗草料加工厂4702.35罗丽5西双版纳云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101.55岩罕温6景洪普文农吖吖青储加工销售家庭农场3751.875柴国庆7景洪普文老三家庭农场2701.35徐金昌合计377918.895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异议,请向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如无意见或异议,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将按公示给予发放补助,联系人:罗晓新联系电话:0691-2136996,联系地址: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3办公室)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