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第一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232家,公示期为9月19日至9月25日(共7日),公示期间结束日(9月25日),请参保企业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https://www.xjbthrss.gov.cn)确认是否同意享受稳岗返还资金,选择放弃享受的企业,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确认同意享受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五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909-66663172023年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x第五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