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了《湛江市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纾困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湛江市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纾困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4日附件:湛江市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纾困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二、减轻新升规企业负担,对2021-2023年度每年新升规企业净增数为正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市每户奖励不低于5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三、强化新升规企业用地支持,对建成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未获得省、市财政补贴资金)每个最高奖补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称号或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共服务、技术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等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七、着力推动技术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八、大力支持培养和引进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九、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我市获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省百强民营企业、市纳税前30名民营工业企业、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