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和《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浙扶贫办〔2018〕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少数民族村发展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对项目计划实施及完成情况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人:常山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和基层统战工作科袁浩联系电话:0570-5021936联系地址:常山县江滨行政楼607,邮编:324200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