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金监字〔2023〕102号)、《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21〕247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主体及名额分配此次推荐选拔面向省内各类金融机构(组织)以及其他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相关材料经“人才山东网”(https://sso.rcsd.cn/)报送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3.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本区(市)其他人选的推荐工作,相关材料由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一单位、系统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二)金融之星推荐1.驻青金融机构、市属企业负责本企业本单位本系统人选的推荐,2.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本区(市)其他人选的推荐工作,同一单位、系统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二、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齐鲁金融人才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的方式,推荐单位或人才所在单位确定申报人员后,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无误后,驻青金融机构和市属企业推荐人选需在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三)材料报送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需将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附件: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pdf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