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经前期申报和评审,现将合作区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进口贴息项目)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9月18日相关附件:附件1:2022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xls附件2: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