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已认定现代农业人才1.已认定就业人才在我区农业企事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二)引入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事业、机关单位除外)二、申报和审批程序(一)人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和用人单位于10月13日前向所在镇(街道)申报,工作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人才(1)《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2.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二)镇级审核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三)区级审核申报人才和用人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材料初审及原件核验,2.申报工作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二处(云河路69号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1120),附件:1.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docx2.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docx3.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docx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