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镇海区卫生健康人才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镇卫发〔2023〕47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申报,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审核,现对申报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4),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通讯地址: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626室,邮政编码:315202,联系电话:89287280,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18日起至9月2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附件1:2023年度服务贡献奖励申报明细附件2:2023年度医学助学补助申报明细附件3:2023年度柔性引才补助申报明细附件4:2023年度教育培训补助申报明细附件1-4.xlsx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