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拟订了《S317线托里老风口至裕民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S317线托里老风口至裕民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办理补偿登记部门和时限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公布后持不动产权利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30日内(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4日)到裕民县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三、禁止事项自《S317线托里老风口至裕民公路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四、异议反馈渠道及申请听证被征地范围内的国有单位及其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30日内(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裕民县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被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群众、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裕民县人民政府申请听证,附件:S317线托里老风口至裕民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裕民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