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奖励100万元,第五条鼓励入园企业发展进出口业务奖励对年度实际进出口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10万元,每年给予最高不超200万元补贴,第九条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科技创新(一)鼓励入园企业联合园区专家咨询委员会院士围绕遗传育种、遗传发育、水产养殖等方面开展科研及生产活动,按企业自筹的科研经费(不含财政资金支持部分)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支持力度最高不超100万元,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养殖厂房除外,单个养殖户项目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养殖企业项目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二)鼓励入园养殖企业项目加快建设和投产运营,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入园拿地投资建设循环水养殖项目并第一家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第十三条支持构建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标准体系入园的企事业单位围绕水产育种、养殖技术、精深加工、质量安全、装备制造等方面制定的相关标准,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十八条凡享受以上扶持奖励政策的入园企事业须承诺落地在冯家湾产业园区的项目(含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