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天开高教科创园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工作,一、申报要求(一)支持对象2023年4月11日《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发布以来,在天开园核心区创办的科技企业,(二)申报条件企业通过天开园合作银行获得并实际放款的贷款可给予贴息,均可申请贷款贴息,(三)奖励标准1.按照科技企业实际获得贷款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企业申请贴息金额=付息凭证利息金额×50%,2.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企业在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后,凭贷款银行相关材料申请贴息补助,点击“天津市政务一网通—天开高教科创园贷款贴息”注册并登录,(二)材料审查市科技局委托天开发展集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申请材料,天开发展集团将拟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报市科技局。